9月1日9时30分左右,定兴工区养护巡查人员在例行日常巡查时,行至京石高速公路上行K92+036公里处,在边坡上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鸟。
养护技术人员李海涛通过仔细观察,发现小鸟的喙损坏,翅膀骨折,已不能正常飞行,他根据鸟的形态,经过上网查询,猜测这只受伤的鸟很可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
为了防止小鸟再次受到伤害,将其带回了工区。李海涛火速联系到定兴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经定兴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保护站来人进一步的辨认后,确认为被救治的小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目前,鹰隼已由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带回救治处理。
保护野生动物,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共享大自然的阳关雨露,倾听鸟语花香,共建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