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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物业管理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作 者:马义东
来 源:京德筹建处
添加时间:2021-05-11

 

1.招标条件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对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作地点: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的收费站、管理中心等地。

2.1.2项目概况:

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沧州市。

主线起自廊坊市固安县纪家庄村东京冀界,与北京段(新机场南北航站楼联络线)顺接,向南经西营、知子营、大辛阁、养马庄,龙虎庄、康仙庄,在苏桥镇跨越大清河及赵王新河,后转向西南经大围河乡、文安县城西、大留镇东进入沧州市境内,向南经梁召镇,终于任丘市梁召镇与津石高速交叉处,路线全长87.256公里。

物业管理委托服务范围为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物业管理委托服务事宜(包含保洁、门卫、维修工、厨师、餐厅服务员、会议服务员等)。

2.1.3服务期限:12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服务相关内容)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6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高速公路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项目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0年5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被解除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50周岁以下,近5年内(2016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5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你单位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招标,请于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持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和平社区锦泰花园A区3栋1单元101)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00时,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17室(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霸州市开发区黄河道与泰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董佳佳  马义东

电  话:0316-7396088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和平社区锦泰花园A区3栋1单元101室

联 系 人:吴红亮  杨超

电    话:18931106830   18632771766  0312-5678876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2021年5月11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 质 要   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服务相关内容)。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5年内(2016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高速公路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项目业绩。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0年5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被解除。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50周岁以下,近5年内(2016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

中标方法

本条细化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分别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有限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

(2)术得分高的投标人优

(3)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2要求的类似业绩累计金额多的投标人优先。

2.1.1

形式审标准

投标名称

照一致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符合须知第 3.7.3 款

投标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联合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备选方案

投标人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审标准

营业代码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符合须知第 3.5.1 有效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资质

符合须知第 1.4.1 规定

业绩

符合须知第 1.4.1 规定

信誉

符合须知第 1.4.1 规定

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须知第 1.4.1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

符合须知第 3.2 款

投标

符合须知第 1.3.1 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投标效期

符合须知第 3.3.1 规定

投标证金

符合须知第 3.4.1 规定

权利

符合须知第 1.12.1 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服务方案

符合“发包人要求”中的实条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

(总分 100 分)

业绩20分

服务方案50

投标30

其他因素:0

2.2.2

评标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投标报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投标报价平均值的计算: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投标报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业绩评分标准(20分)

类似项目业绩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6分;

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加4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6分;

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2.2.4

(2)

服务方案评分标准

(50分)

总体服务方案

(15分)

科学合理,得12.1-15.0分;

较合理,得9.1-12.0分;

基本合理,得9.0分;

管理理念、方式和制度(15分)

目标明确、方式合理、制度详细,得12.1-15.0分;

较明确、较合理、较详细,得9.1-12.0分;

基本明确、基本合理、基本详细,得9.0分;

人员的配备及培训(15分)

配备齐全完整、素质高,培训内容丰富,得12.1-15.0分;

配备较齐全、素质较高,培训内容较丰富,得9.1-12.0分;

配备基本齐全、素质一般,培训内容一般,得9.0分;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5分)

措施合理;得4.1-5.0分;

措施较合理;得3.1-4.0分;

措施基本合理;得3.0分;

2.2.4

(3)

投标价 评分

(30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1)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30;E1=0.2;E2=0.1;投标报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

(4)

其他素评分

0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

        2、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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