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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成果数字展厅项目招标公告
作 者:张倩倩
来 源:智能交通
添加时间:2022-06-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建设成果数字展厅项目招标人为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交通建设成果数字展厅建设管理和一体化运营的总体要求,综合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3D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开发建设集展示、互动、应用管理于一体的交通数字化综合展示平台。

2.2招标范围:完成交通建设成果数字展厅项目范围内所有软件系统的分析、设计、研发、软件开发、硬件采购供货、运输、安装、接入、调试、软件测评、等保测评、技术培训、知识产权申报、验收、备案、过程服务及后续服务的全部工作(详见技术要求)。

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后12个月的免费维护服务期满为止。

2.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确保本项目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数字化展呈项目或数字化平台项目或类似项目的相关服务。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天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协议书中除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工作范围及有关权利与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0日09时00分至2022年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需按“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航投大厦19层

联系人:张倩倩                                        

电话:0311-809823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联系人:吴明华

电话:1561331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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