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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水源井施工安装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作 者:尹显辉
来 源:荣乌筹建处
添加时间:2022-11-04

1.采购条件

本项目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水源井施工安装工程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自筹,采购人为河北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水源井施工安装工程

2.2项目概况: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位于高碑店市张六庄镇,场站用地约150亩,主要建设混凝土智能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为满足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生产及生活用水的基本需求,保障项目区的正常运转选取在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场区内,建设水源井一眼

2.3荣乌高速新线智能建造中心项目水源井施工安装工程采购内容

2.3.1采购内容:水源井1眼(钻井深度150米)的施工和水泵安装(包含2台,一用一备),以及电缆、泵管、接泵管、弯头出水口、变频控制柜、外部电力电缆等配套设施的施工安装等。

2.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施工安装。

2.4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分为1个标段。

3.资质要求

3.1供应商须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询比采购文件领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河北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四楼424室持以下资料领取询比采购文件,若因疫情原因不能到达现场领取的,请与采购人联系: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省级水利主管部门或省级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水利钻井施工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5)企业钻井安全施工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上午9:30时,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张六庄镇张六庄收费站雄北智行大厦河北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四楼427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张六庄镇张六庄收费站雄北智行大厦

 编:071700

 话:15933562565、0312-6556316

 真:0312-6556314

联系人:尹显辉  贾晓磊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省级水利主管部门或省级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水利钻井施工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钻井安全施工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3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钻井施工项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3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钻井施工项目负责人。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供应商在近1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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